索 引 号 008450196/2017-08271 关 键 词 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17-06-07
服务对象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

受理机构

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办理地点

广元市人民政府二楼

联系电话

0839-3262330

设定依据

1.《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1997122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2.《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13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其取得的实绩,应作为科技人员评定职称和晋级考核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晋升。

3.三定方案 二、主要职责 (九)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

申请条件

1.广元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广元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授予下列公民:

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研究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对推动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的特殊贡献和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对推动广元经济、社会及生态又好又快发展并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

2.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的项目是通过评价、品种审定、验收(含创新点评价意见)并进行了成果备案或经过专利成果认定的项目。

办理材料

(一)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材料(一式10份)

1.广元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2.科技成果应用后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证明(县级以上相关部门)

3.被推荐的杰出贡献奖提名人的先进事迹材料;

4.被提名人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材料(一式3份)

1.广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2.评价证书或品种审定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

3.研制报告、论文或相关技术资料;

4.应用(引用)单位证明;

5.查新报告;

6.其他必须的相关证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70个工作日受理

办理流程

1.资料审查

2.专业评审委员会初审

3.评审委员会评审

4.公告

5.奖励委员会复审

6.市政府发文

资料下载

1.推荐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推荐单位(推荐人)请在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www.gyst.gov.cn/)的“行政事项”栏下载《广元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进行填写。

2.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请登录广元市科技进步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gyjbj.tccxfw.com/)进行网上注册填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